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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二中法院 院校携手守护年少的你
作者:刑二庭、陈永亮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20 15:37:05 打印 字号: | |




为进一步强化职教学生法治观念,不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,熟练掌握预防校园欺凌、预防性侵知识,11月13日,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法治副校长、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铁晓松应该校邀请,组织协调重庆二中法院“小公民法律课堂”宣讲团成员曹阳到校,为3000余名师生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结合的方式,做了“预防校园欺凌、预防性侵”专题宣讲。

 

曹阳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结合《刑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以图文并茂、互动问答等形式,全面讲授了“校园欺凌”和“性侵害”的常见表现形式、危害后果以及法律责任,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,详细讲解了学校、教师、学生分别应当如何预防、应对以及矫治“校园欺凌”和“性侵害”行为。

 

本次普法宣讲活动,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生活,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,提升了自身防范意识,加强了大家的自我保护能力,为构建平安校园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,以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
 
来源:重庆二中法院
责任编辑: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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